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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拓展立案监督线索渠道 2年来发现办理立案监督61件79人

2016-11-04 09:43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张少玲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张少玲) 霞浦县检察院将立案监督工作作为法律监督工作重点,采取多种举措,拓展立案监督线索渠道。据统计,2014年以来通过多渠道发现并办理立案监督61件79人。

据悉,该院要求干警无论是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还是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都要有意识地收集相关信息,从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如在办理犯罪嫌疑人谢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审查逮捕一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除涉嫌贩卖毒品外还存在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行为,该院立即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对谢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立案侦查。经审理,于2015年12月2日,谢某某仅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就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该院针对2013年以来公安机关立案后未结的案件开展专项检查监督活动,通过查询公安机关案件管理系统,尤其是注重对共同犯罪、“另案处理”、刑拘后未处理等案件线索的监督,从中发现案件线索15起。同时,加强与本院控申、民行、监检、生态等内设机构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形成立案监督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机制,从控告申诉、民行监督、监所检察等工作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

该院以立案监督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将案件及时、准确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不断探索信息化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的运用。2014年以来,先后走访了质监、食药监管、公安、卫生、工商、环保、林业、农业、土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执法单位,共调阅案卷260多册。经认真审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2件13人,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12件13人。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立案监督 案件线索 容留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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