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驾驶发生事故 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通讯员 庄乃文) 近日,霞浦县公安局长春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在长春镇渔民厝村查获一名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郑某。目前,郑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记者从霞浦警方获悉,12月7日20时许,长春派出所民警在夜间巡逻途中,经过霞浦县长春镇渔民厝村村口时,发现两辆货车发生刮蹭的交通事故。民警上前进行处理盘查时发现,其中一辆货车驾驶员郑某身上酒味浓重,随即传唤郑某至长春派出所配合调查。
经过对驾驶员郑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发现郑某酒精含量达到237mg/100ml,远远超过醉酒驾车指标。民警当即将其控制并带到霞浦县长春镇卫生院进行抽血检测。后经血液酒精浓度检测,郑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46.95.1mg/100ml,属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郑某对其酒后驾车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郑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介绍,酒后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醉酒驾驶也是刑事犯罪行为。记者从霞浦县交警大队获悉,仅今年1月份至今,霞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查处酒后驾驶243起,其中醉酒驾驶30起。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