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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琐事发生口角 男子持刀划伤妻子脸

2017-04-24 10:08 来源:宁德网 陈健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夫妻吵吵闹闹本是常事,可仅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丈夫竟持刀将妻子脸部划伤。日前,霞浦县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记者了解到,案件被告人岳某某与被害人叶某某系夫妻。去年9月18日,岳某某在霞浦某民房内,与妻子叶某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情急之下,岳某某竟持刀将妻子叶某某左侧脸部划伤。经鉴定,叶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据悉,霞浦县法院在审理该案件后认为,岳某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岳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予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故作出如上判决。

据审理案件法官介绍,《反家庭暴力法》是我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对于保护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法院对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也已摒弃“清官难断家务事”的陈旧观念,将此类案件纳入刑事领域中予以审视,充分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让法律成为受侵害家庭成员维权的武器。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家庭暴力 家庭成员 家庭 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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