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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前女友与男子开房 前男友纠集5人破门砍杀

2017-05-22 08:49 来源:宁德网 陈健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在宾馆看到前女友和现任男友开房,郑某心生不满,认为前女友在和自己分手前,即与该男子相好。竟纠集5人冲入该宾馆房间内,手持砍刀、匕首将该男子砍伤。5月21日,记者从霞浦县法院获悉,因犯寻衅滋事罪,郑某和同伙施某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及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宾馆遇见前女友在开房施报复

2015年11月16日,男子彭某带女友黄某入住霞浦县某宾馆时遇到被告人郑某,郑某认为黄某与其分手前即与彭某相好,心生不满。同日郑某纠集被告人施某等5人,其中4人手持砍刀、1人手持匕首来到该宾馆,郑某、施某等人踹开该宾馆其二人所住的房门,冲入房内持砍刀,匕首砍、刺伤彭某手臂,肩背部等部位。

随后,彭某逃出房间,郑某、施某等5人持砍刀、匕首追砍彭某至附近宾馆门口时,郑某及其同伙围住彭某,又持砍刀、匕首砍刺彭某,致其左第1~5指伸肌腱、尺侧腕伸肌断裂,左前臂、双肩背部皮肤组织裂伤,左上臂、右前臂皮肤裂伤,右大腿皮肤软组织裂伤等。经鉴定,彭某伤情为轻伤一级。

系前科人员曾无故伤人

另外法院在审理中还了解到,2016年6月5日,被告人施某及沈某某(另案处理)等3人,戴鸭舌帽、口罩,手持砍刀,在霞浦县某小区楼下,无故砍伤坐在小轿车驾驶室内的唐某右手臂等部位,致其右桡骨下端骨折(开放性)、右腕部肌腱断裂,腕和手水平桡神经神经损伤(右桡神经浅支损伤)等,并砍砸该小轿车前挡玻璃、前挡睛雨感应器、左前门玻璃外压条等。

案发后,经鉴定,被害人唐某伤情为轻伤二级,伤残等级为九级。经霞浦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小轿车损失为人民币15189元。

2016年6月22日,被告人施某在霞浦县某市场二楼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7月5日,被告人郑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据悉,在法院案件审理期间,施某自愿提交赔偿款人民币30000元,其中10000元赔偿给被害人彭某,另20000元赔偿给被害人唐某;郑某自愿提交赔偿款人民币10000元,赔偿被害人彭某。

两名男子分别获有期徒刑

霞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施某破坏社会秩序,结伙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伤,情节恶劣,并任意毁损他人财物,价值达人民币15189元,情节严重;被告人郑某破坏社会秩序,结伙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施某和郑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另外,施某和郑某均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均系累犯,且均持凶器作案,应当从重处罚。

法院考虑到郑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施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也可从轻处罚。

综合施某和郑某的犯罪情节,法院最终判处郑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施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郑某 施某 彭某 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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