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外伤住院参保患者可在闽东医院报销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7月27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宁德医管中心霞浦管理部与闽东医院加强协调配合,优化措施,实现了霞浦参保对象因外伤在闽东医院住院的患者,不用携带资料回到霞浦申请外伤就医报销,出院时可在闽东医院医保窗口报销结算。
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原来的流程,一般为出院结算、复印病历、返回参保地报销、报销成功。新举措出台后,患者凭社保卡办理登记入院,1至3天内患者家属到闽东医院一楼医保服务站领取外伤认定申请表;凭事实填写受伤时间、地点、原因等情况,由经治医生签字后,携带入院记录、患者社保卡及代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到闽东医院医保科进行审核登记;医保科将资料扫描传送医保霞浦管理部,七个工作日后给予答复调查认定结果;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由医保科通知患者报销。
据了解,此便民举措既加强了医保基金的及时稽查审核,方便参保外伤患者及时报销,又能有效减轻外伤患者家属往返办理就医报销的负担。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