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霞浦新闻

引燃马蜂窝造成森林火灾 男子潜逃14年终获刑

2018-09-19 09:32 来源:宁德网 陈健,刘建平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建平) 在山上,用火引燃马蜂窝,不想引发一场森林火灾。日前,霞浦县法院审结一起失火案,潜逃14年之久的被告人钟某某因失火罪,获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2004年11月30日上午,钟某某在霞浦县某乡镇山场,用火引燃马蜂窝,烧着的马蜂窝被风吹至林间,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有林地2.4公顷,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16500元。案发后,钟某某潜逃,于今年1月1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霞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某因疏忽大意而引发森林火灾,致有林地被烧毁2.4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钟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马蜂窝 有林地 火灾 森林 引燃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