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燃马蜂窝造成森林火灾 男子潜逃14年终获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建平) 在山上,用火引燃马蜂窝,不想引发一场森林火灾。日前,霞浦县法院审结一起失火案,潜逃14年之久的被告人钟某某因失火罪,获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2004年11月30日上午,钟某某在霞浦县某乡镇山场,用火引燃马蜂窝,烧着的马蜂窝被风吹至林间,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有林地2.4公顷,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16500元。案发后,钟某某潜逃,于今年1月1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霞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某因疏忽大意而引发森林火灾,致有林地被烧毁2.4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钟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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