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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撞人致死

2019-02-18 16:59 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谢文霞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谢文霞)  2月13日上午8时15分,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雷某某,来到霞浦县检察院接受讯问。

据悉,该案发生于2018年12月13日5时51分许,犯罪嫌疑人雷某某驾驶无牌超标电动三轮车,途经霞浦县城龙津路与太康路交叉口,撞到横穿马路的行人李某某,致被害人李某某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经霞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犯罪嫌疑人雷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李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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