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殡燃放爆竹引发争执男子一怒之下致人轻伤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清娥) 因出殡燃放爆竹,引发他人不满,争执中将对方打成轻伤害。近日,因故意伤害,李某某在霞浦县法院受审,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
2017年12月,被告人李某某参加其朋友出殡仪式,路过霞浦县某村附近村道准备上山祭拜时,与被害人雷某某因出殡人员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其母猪生产等问题发生口角争执,后被告人李某某与被害人雷某某发生扭打,双方被人劝开。
随后,李某某跟随出殡队伍上山祭拜。祭拜完毕后,李某某在下山路过打架现场时,又与雷某某发生扭打,致雷某某头部、左眼眶等处受伤。经鉴定,雷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去年5月,经协商,李某某赔偿雷某某医疗费用6万元,并获得雷某某的谅解。同年6月,李某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霞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殴打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李某某能自愿认罪,且已赔偿雷某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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