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20多年屡盗窃入狱因盗5辆摩托车再获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林杰 余孟临) 霞浦男子林某某,近20年来似乎只做两件事———盗窃、坐牢,循环反复,不是在监狱里,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昨日,记者从霞浦县法院了解到,近日,林某某又因盗窃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霞浦县法院介绍,2017年4月至5月间,林某某在霞浦县城关多地,先后5次盗走他人普通二轮摩托车5辆,价值计37424元。
据了解,林某某曾因盗窃罪,分别于1994年5月、2003年8月、2015年12月、2017年11月,被多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霞浦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计人民币3742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林某某有多次盗窃前科,予以从重处罚。法院还认为,林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应予从重处罚。综合上述情节,对林某某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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