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为儿子办16周岁酒宴 骗取他人财物万余元获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杨心雨) 霞浦男子林某某对外谎称给儿子办16周岁酒宴,到他人店铺骗取香烟、鸡精等财物万余元。日前,林某某因诈骗罪,给自己换来了8个月的牢狱生活。
据悉,2017年4月至5月间,林某某到霞浦县溪南镇等地,以其儿子置办16周岁酒宴需要购置货品为由,采取赊账等方式,先后4次到其熟悉的店铺骗取中华牌、南京牌香烟,太太乐鸡精等财物共计人民币11820元,后将香烟等物全部用于自己吸食。今年3月,林某某在福州市连江县被公安机关抓获。
霞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共计1182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审理还发现,林某某有实施多次诈骗的前科,应给予从重处罚。据此,法院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继续追缴林某某骗取的香烟、味精、鸡精等物,返还相关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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