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36场互助会非法吸存648万 霞浦县一女会头被判刑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叶靖雯)日前,霞浦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当地一女会头陈某某因组织36场互助会、非法吸存高达648万被判刑。
据介绍,陈某某于2004年12月至2008年1月间,以组织民间互助会的形式,在霞浦县组织民间互助会36场,吸收张某某、曾某某、陈某玉、王某某等50余人参会,吸收社会公众存款达648余万元,并因倒会造成上述参会人员直接经济损失达118余万元后逃匿。
今年2月,陈某某在广州地铁南站被警方抓获。
霞浦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违反金融管理秩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达648余万元,造成参会人员直接经济损失达118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追缴陈某某违法所得118余万元,分别返还相关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