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女子涉嫌集资诈骗被公诉
“高额利息”诱22人“入局” 近6年借款7900余万元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日前,霞浦县一名女子因涉嫌集资诈骗被依法起诉,近6年时间里,该名女子以各种理由向他人借款共计7989.39万元,在高额利息诱惑下,22名被害人“入局”。
据了解,2009年10月至2015年6月间,被告人张某妹以投资开酒店、投资养殖高档海产品、POS机刷卡、过桥费、国外开超市等为由向他人借款,以高额利息诱使叶某心等22名被害人向其支付款额共计人民币7989.39万元。其间,为博取信任,张某妹向部分被害人支付利息共计人民币3508.029万元,并偿还部分被害人本金15万元。部分被害人为继续获得高额利息,代被告人偿还银行贷款及银行卡62万元。
2015年6月底,因张某妹亏空所骗款物后逃匿失联,致该案案发。截至案发,22名被害人累计实际损失共4437.361万元。经查,该笔借款仅极少部分被被告人用于投资酒店、购买房产等,多数借款并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且其拒不交代资金去向。
霞浦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遂改变定性,上报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宁德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犯集资诈骗罪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对此,检察官提醒,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广大群众投资理财应走正当渠道,认真分析收益与风险。面对无风险低风险投资、短期借款回报高额利息等诱惑要擦亮双眼,明辨真假。
责任编辑:陈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