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 | 包庇犯罪嫌疑人!两人被霞浦公安刑事拘留
近日,霞浦县公安局经缜密研判,成功抓获在逃人员池某炳(男,32岁,三明人),同时池某炳的两名朋友池某岩(男,32岁,三明人)、廖某坚(男,33岁,福州人)因涉嫌包庇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查:池某炳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列为公安部“漏网之鱼”专项行动目标逃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3.11”涉黑案骨干成员,2022年9月13日,池某炳被霞浦县公安局抓获。在池某炳在逃期间,池某岩、廖某坚二人在明知池某炳系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人员,仍为池某炳提供住宿、食物等,帮助其躲避公安机关抓捕。
目前,犯罪嫌疑人池某岩、廖某坚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霞浦公安
编辑:林宇煌
审核:林翠慧 周邦在
责任编辑:林宇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