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畅通司法救助“最后一米”
“真的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有了这笔救命钱,我会马上去医院再做个检查”。10月31日下午,家住霞浦县沙江镇的汤某某,一见到政法委工作人员上门,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据了解,2021年11月22日凌晨,汤某某骑摩托车在霞浦县三河路一路口等待红绿灯时,被后面林某某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追尾,造成左侧多发肋骨骨折,伤残程度十级。事故经霞浦县交警大队认定和县法院民事判决,林某某负全部责任,需赔偿汤某某各项经济损失13万多元。
判决生效后,林某某因家庭困难,始终无法履行赔偿义务。而汤某某作为全家唯一的劳动力,沉重的医疗费压得喘不过气来,在医院呆了20多天后,从亲朋好友处借来的七、八万元眨眼就花光了,为了不给家里背负更多的债务,未痊愈的他无奈选择了出院,在家整整躺了半年多,家里的养殖业也全部停滞,失去了经济来源,一家人陷入了窘境。
当了解到汤某某一家的生活困难后,霞浦县委政法委、县法院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渠道,并成功为他申请到了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对象的生活怎么样?生活困难是否能够得到解决?近日,为了全面了解被救助对象的生活现状,切实畅通司法救助的“最后一米”,做到救真困、真救困、解长困,霞浦县委政法委对近年来开展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实地跟踪回访,详细了解被救助对象家庭近况、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困难问题。
司法救助制度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近年来,霞浦县委政法委始终坚持把开展司法救助作为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政法各部门沟通协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救助线索,实现“应救尽救”,并通过不定期电话抽查、跟踪回访等方式,了解救助金使用情况,确保救助金精准发放。据统计,今年以来,霞浦县已对11位申请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达76.8万元,并成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1件,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林珺 通讯员 石贤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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