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法院:“示范性诉讼+诉前调解” 高效化解百余起涉房地产纠纷案
“原以为最快也要两个月,没想到不到一周就解决了,着实减轻了我们诉讼负担。”业主潘女士对霞浦法院的高效解纷竖起了大拇指。近期,霞浦法院诉非联动中心运用“示范性诉讼+诉前调解”模式,妥善化解了百余起涉房地产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2年10月以来,霞浦某小区业主成群结队到霞浦法院起诉房地产公司,称其销售过程中存在捆绑车位销售的情况,要求解除业主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车位认购书》,返还业主相应的车位认购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由于该案涉及人数众多,事关业主切身利益和企业发展,为妥善处理双方矛盾纠纷,霞浦法院高度重视,安排调解员阮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采取“特邀调解员+法官”模式,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组织双方调解。因该楼盘情况复杂,房地产和业主的分歧较大,诉前调解工作陷入僵局。霞浦法院迅速转变工作思路,以示范性诉讼为引领,带动类案以非诉方式实体化解纠纷。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多次释法说理,业主们认识到了“示范性诉讼”化解纠纷的意义及优越性,同意按照不同情况分别选取部分案件作为示范性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其余的案件作为平行案件实行“民登”字号先登记,待示范案件生效后转入诉前调解程序以推动矛盾纠纷妥善快速处理。
针对确定作为示范性诉讼的21个案件,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经过反复调查研究、梳理案情后做出判决。房地产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宁德中院维持原判。首批21个案件的判决生效后,诉非联动中心多次电话联系房地产公司,告知其在示范性诉讼的21个案件二审维持并生效后,其余的纠纷建议通过诉前调解妥善处理。4月底,房地产公司及业主代表到诉非联动中心,法官和调解员采取了“背靠背”方式对该群体性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依靠“示范判决”的推动,房地产公司同意以一审判决作为调解方案。最终,百余户业主与房地产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至此,该涉房地产群体性纠纷案运用“示范性诉讼+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效化解,该模式在确保司法工作不打折扣的同时,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解纷效率,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来源:闽东日报
记者 郭晓红 通讯员 林如婷 赵梦静
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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