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周宁新闻

购买赃车赚差价 以身试法进班房

2015-12-01 08:34 来源:宁德网 肖剑

宁德网消息(肖剑) 明知购买盗窃的车辆是违法行为,却心存侥幸多次同盗车团伙进行交易。11月26日,周宁县公安局将付某藏匿的9辆摩托车全部追回,涉案价值达四万余元。付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20日,周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侦办钟某等人盗窃摩托车系列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钟某将盗来的部分摩托车卖给了修理摩托车的付某。民警对着这一线索进行追查,成功抓获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犯罪嫌疑人付某。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付某8月在某网站上发现犯罪嫌疑人钟某发布的低价出售二手摩托车信息,便打电话联系钟某。钟某通过微信向付某发送被盗车辆的图片,双方粗步约好价格后,付某便前往福安同钟某面谈买车事宜。这次共花了2300元买了很新的男式摩托车和女式摩托车各一辆。

之后,付某觉得钟某的赃车售价低,如果收购回来再转让是赚钱的好路子。于是在8月至9月期间,付某又多次联系犯罪嫌疑人钟某,并以每辆车平均800元价格,共从钟某处购买了9辆摩托车。付某知道买卖赃车是违法,便将购买回来的车辆运回老家分多处存放。

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对向钟某购买其盗窃所得的摩托车这一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付某 钟某 摩托车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