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
宁德网消息(记者 林珺)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12月31日起,周宁县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而污水处理费标准也将进行调整。
根据调整方案,民用水基础水价将调整为1.68元/吨,其他行业用水价格调整为2元/吨,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调整为2.50元/吨。
同时,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第一级月用水量25吨(含25吨)以内的水价为1.68元/吨;第二级月用水量25吨至45吨(含45吨)的水价为2.52元/吨;第三级月用水量45吨以上的水价为3.36元/吨。对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加价15%。对享受社会最低保障的家庭,居民用水在基数内价格仍按1.56元/吨执行。
此外,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为0.85元/吨,对享受社会最低保障的家庭,不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为1.20元/吨。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