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变成“警示课堂”
宁德网消息 (兰林兴) 近日,由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咸村镇梧桐村原党支部书记孙某贪污罪一案,在该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当天,该县纪委、法院、检察院联合举办公开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课堂”,特邀村干部、党员干部等60余人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据了解,被告人孙某今年48岁,在梧桐村任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隐瞒真相,制作虚假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灾后重建户公示照片、补助对象签名等材料,冒领梧桐村48位村民住房灾后重建省级补助款36万元予以侵吞,数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2016年6月16日,被告人孙某向该县人民法院投案,退出赃款24万元暂扣于该院。
“干了这么多年,没想到却走错这一步……”法庭上,孙某对自己的贪念行为悔恨不已。闭门“说教”,不如现场以案“说纪”。孙某的行为就是一个鲜活的案例,这种 “看得见,摸得着”的警示教育,给身边的人敲响了警钟。庭审结束后,不少村干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