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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红包”暖民心——周宁县巧用保险保障民生助推“平安建设”

2017-08-10 09:07 黄锡顺 郑孟端 林秋燕

“保险补助款给我带来了新希望,真的是雪中送炭!”8月9日上午,在周宁县河滨公园广场举办的“社会治安综合保险”补助款发放仪式上,被他人殴打致伤的村民周端瑞领到了保险公司赔付的10000元补助款。

2017年4月8日21时许,周宁县泗桥乡赤岩村村民周端瑞与同村村民谢某在村桥头食杂店内因琐事发生争执时,被谢某用长凳殴打致伤。经法医鉴定,周端瑞的伤情属重伤二级,共花费了医疗费30000多元。案发后,虽然犯罪嫌疑人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但由于谢某家庭十分困难,民事赔偿部分一直未能得到解决,给本就拮据的周端瑞家庭带来了更大负担。由于周宁县政府为行政辖区内的实有人口购买了“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周端瑞成了第一批受益者。

“‘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是周宁县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将市场保障机制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周宁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汤健告诉记者,本次补助款发放仪式集中发放了补助款14.57万元,受益群众达125人。

“平安是福”是老百姓内心深处最朴素的期盼。“然而,当群众遇到侵害,受限于破案率、流程等因素,往往会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一时难以得到补偿。如何尽可能地保障群众利益,群策群力做好平安建设,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指数和综治平安建设‘三率’水平,成为一个值得探索的社会课题。”周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为忠介绍说,周宁县是全省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县财政捉襟见肘,为了回应群众对平安的期盼,县政府“勒紧裤腰带”出资30万元,为全县20万人口统一购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并将此项开支纳入每年年度财政预算。这一创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举措得到了宁德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的充分肯定。

“‘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于2016年12月19日零时正式生效,保险期限为1年。”承接此项业务的人保财险周宁支公司经理林丽春告诉记者,该保险的推出,意味着在保险期限内,凡周宁县行政辖区内实有人口遭受抢劫、抢夺、入户盗窃、故意伤害、暴恐事件、骚乱、群体性事件及恶意破坏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自发案之日起经公安机关查证,并依法受案、立案的,受害人可优先获得保险补助限额内的人身及财物救济救助,最大限度地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受害人接到通知后,只需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跑一趟保险公司就可获得补助款。”周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黄高松说,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保险补助相关手续由治安大队统一代为办理。

“‘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是周宁县委、县政府2017年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举措,其整合了社会资源,维护了群众利益,提升了群众幸福指数,对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发挥重大作用。”陈为忠说,“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实施以来,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周宁县今年上半年的群众安全感率达95.77%,位居宁德全市第1名、全省第15名,同比去年在省内的排名上升了44个名次。

责任编辑:陈淑琴

关键词

社会治安 周端瑞 周宁县 补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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