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沉迷网络赛车赌博 私转他人账户资金获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熊树海 彭雨冰) 电子交易支付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便捷,但也衍生一些新型犯罪。近日,周宁一小伙陈某因沉迷网络赛车赌博不能自拔,竟私自登录他人微信账号,非法获取他人账户资金8000元。日前,因信用卡诈骗罪,陈某获刑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东窗事发仍不思悔改
去年9月初,陈某在帮助唐某注册微信账号、绑定银行卡过程中获取唐某的微信账号、密码、银行卡账号及支付密码等信息。在得知被害人的银行账户内有3000元,陈某起了歹念,利用已掌握的信息,使用自己手机登录唐某的微信账户,将绑定银行卡内3000元分四次转入自己微信账户中,并将此款用于网络赛车赌博。
不久,唐某发现银行卡存款不见后准备报警,陈某害怕便向唐某承认错误,并由其母亲代为偿还3000元。几日后,陈某得知唐某微信绑定的另一张卡上存入了5000元,便采用同样的方式,再次将唐某银行卡上的钱分六次转入自己微信账号,用于网络赛车赌博。
唐某发现卡内存款不见后立即报警。
诈骗8千元受罚2万元
周宁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利用事先掌握被害人银行卡账号、支付密码等信息,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软件,非法获取被害人唐某的银行账户资金共计8000元,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案发后陈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同时,法院认为陈某能退清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案件情节,作出对陈某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的刑罚。
承办法官提醒,市民在享受电子支付带来便利的同时,应注意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手机账户不要绑定多张银行卡,绑定银行卡内不宜储蓄大额存款,且要保管好手机密码和支付密码,不要随意透露给他人。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