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父亲外面有“小三” 兄弟联手殴打致轻伤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许文昌) 两兄弟因怀疑父亲外面有“小三”,竟伙同他人殴打“小三”致人轻伤一级。近日,周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3名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
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刘某甲、刘某乙怀疑其父亲与被害人叶某有不正当关系,当晚伙同张某,以送快递名义到被害人叶某住处,并将其哄骗出来,确定叶某身份后,3人即上前对叶某实施殴打、踩踏,并撕扯其衣服。经周宁县公安局鉴定,被害人叶某的伤情系轻伤一级。
据了解,该案3名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一级,周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官表示,“打小三”,许多人看到这种行为都会默默支持,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为泄一时之愤,实施殴打行为,只要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公然侮辱第三者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可见如果用过激方法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使自己落到犯罪的地步。因此生活中,需要采取理智手段解决,而不能一味采取暴力,暴力不但解决不了问题,一个不慎还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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