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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出纳挪用公款经商炒股 潜逃15年归案

从账户领取现金等方式涉案27万余元

2018-09-04 11:54 来源:宁德网 陈健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虽隐姓埋名15年,却依然难逃法律的制裁。9月3日记者获悉,日前已经潜逃15年,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的周宁县政府办原出纳方某某被缉拿归案,并经上级批准对其采取留置措施。据悉,这是周宁县监委成立以来抓获的首位在逃人员。

据了解,2002年2月至2003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方某某在担任周宁县政府办出纳期间,利用其管理县政府办现金账户之便,多次私自从账户领取现金、开具收据收取现金以及隐瞒现金收入不入账等手段,用于个人经商、炒股,涉案金额累计达27万余元。2003年5月30日,方某某因无力偿还畏罪潜逃。

2003年6月26日,周宁县检察院决定对其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立案侦查,同年7月31日,决定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上网追逃。

去年12月29日,周宁县监委正式挂牌成立,周宁县监委将追逃的首个对象锁定到方某某身上。

经过分析研判、深挖细查,办案人员通过方某某在县政府办原来的同事、家人以及朋友,向方某某传达信号,帮助其认清形势,争取早日投案自首。在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下,经过多方努力,于今年8月6日,周宁县监委联合县公安局组成追逃小组,赶往江苏省常州市成功将方某某抓获归案。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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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监委 周宁县政府 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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