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挪用公款被起诉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许文昌) 近日,周宁县检察院受理县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方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并于当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方某某作出逮捕决定。这是周宁县检察院受理的第一起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今年8月14日,周宁县监委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方某某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为确保案件实现顺利衔接,该县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审查证据,并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案件移送等问题,与监委工作人员进行衔接,提出意见,并于案件受理当日立即作出逮捕决定。
目前,案件审查起诉工作正在依法进行。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