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周宁新闻

周宁:首起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2018-10-29 09:02 来源:宁德网 许文昌

宁德网消息(许文昌) 日前,由周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县首起涉恶案件在周宁县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被告人兰某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以被告人何某、黄某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四年。

    经法庭查明,2008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兰某、黄某、何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长期在周宁县内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十余起,逞强斗狠、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逐渐形成恶势力团伙,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今年9月14日,被告人兰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被告人何某、黄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周宁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过合议庭合议,法庭充分采信了公诉人出具的全部证据,依法认定了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并结合3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娥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