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盗掘古塔 周宁一“摸金校尉”获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熊树海 彭雨冰) 落案梦醒,发财梦破。近日记者从周宁县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审结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件,一名曾在周宁县咸村镇云门村上演真实版盗墓笔记的“摸金校尉”,因盗掘古墓葬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2014年4月,周某驾车搭载江某(另案处理)等人,来到周宁县咸村镇云门村,对该村云门寺后山一座石雕古塔周围环境,进行踩点后离开,密谋另择夜深时段窃取该座古塔。
而后,周某等人换了车牌,再次驾车前往云门村,将车停靠在村口不远处,手推板车并携带撬棍等工具前往该古塔,使用撬棍将古塔的石块逐一撬开,再使用板车将石块搬运至车辆停靠点。在搬运过程中,被云门村村民发现,弃车逃离现场。2015年12月,周某向公安局投案。
据了解,2012年,云门村云门寺古建筑被列为第三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盗古塔系宋代埋葬僧侣尸骨的无缝石塔,对研究当地宋代历史、文化、宗教,特别是僧侣丧葬习俗具有较高价值。案发后,云门村村委聘请专人将古塔修复。
周宁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结伙盗掘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