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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女无法到法院起诉离婚 官冒雨上门帮助立案

2019-03-11 16:10 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陈凤焰 林盟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陈凤焰 林盟)3月7日,周宁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冒雨前往周宁县农村,为想要离婚却因身有残疾无法出门的女子,办理了离婚立案手续。

据了解,该案原告黄某某身有残疾,其与丈夫叶某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即开始分居,一直生活在娘家,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其希望与叶某某离婚,但因身有残疾,无法到周宁县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周宁县法院了解情况后,向其详细说明立案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并指导黄某某准备起诉材料及委托材料,随即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为其立案,免去其来回奔波之苦。目前该案已经顺利进入审判程序。

据悉,近年来,周宁县法院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切实将司法便民、为民、利民的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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