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介入调解工伤纠纷得解决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陈晓清 陈畅峰)周宁县一名钢筋厂工人在作业中受伤,但却因赔偿问题与用工方产生了纠纷。近日,在周宁县司法局礼门司法所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这场持续了3个多月的纠纷成功化解。
今年3月份,周宁县后垄钢筋厂工人商某在钢筋作业中左食指、中指前端受伤,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及食宿费用由用工方支付,经治疗,商某现已出院。商某的伤情经鉴定机构鉴定属于十级伤残。后因赔偿问题,商某与用工方发生纠纷,商某要求用工方赔偿伤残补助金、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双方对赔偿的金额争议较大,迟迟未能达成和解。为此,当事双方先后到司法所请求调解。
礼门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安排工作人员走访商某工作的工厂,询问了解详细情况,积极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于近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分歧,调解员根据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讲解。经过调解人员的多次疏导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用工方周宁县后垄钢筋厂一次性赔偿商某伤残补助金、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3.5万元整。至此,一场因工伤赔偿引起的纠纷成功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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