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小车盗电瓶“成瘾”三天盗窃20个电瓶被抓获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叶陈强 陈舒敏)三天时间,先后作案4起盗窃20个电瓶。近日,周宁县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盗窃电瓶的男子范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悉,今年3月2日、3月3日和3月5日,范某驾驶其承租的小车在周宁县实施盗窃4起,偷盗电动车电瓶20个,在准备实施第四起盗窃时,被被害人发现,遂弃车逃离现场。而后,范某被当地警方成功抓获。经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范某所盗的电瓶价值总计1276元。
周宁法院审理认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范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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