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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16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

2020-02-09 17:51 黄起青

宁德网消息(黄起青) 2月7日,周宁县在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围绕“六稳”工作,出台《关于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的十六条措施》,全力支持该县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有效应对疫情、共渡难关。

《十六条措施》提出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及增产增效。在中央、省、市财政贴息的基础上,对该县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县财政再给予30%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给予减征或免征。疫情期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十六条措施》还要求相关部门要靠前服务、特事特办,特别是企业生产所需资质手续全程代办,并在企业外调(购)设备、原辅材料物流运输时提供全程保障,确保相关货物顺利运抵。对2020年内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动工建设的县内入园工业企业给予支持,其中,属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给予免收;属生产性项目的,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按20%缴纳,省级重点以下项目按50%缴纳。将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列入重点用电保障企业名单,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春节期间所有大工业用户基本容量电费暂停时间延长到2月9日,免收容量电费;若用户因疫情期间未复工的,可提出申请,暂停时间不受15天的限制。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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