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城区范围车辆按位停放
宁德网消息(吴宁宁) 近日,周宁交警大队发出通告,明确将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通告要求,凡是在城区范围内停放机动车辆需按统一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依次停放,要做到车辆“顺行方向,按位停放”,车辆停放不得占用公交车专用泊车位,一辆车不得占用两个停车位,不超出泊车线以外停放,听从交警的指挥。
驾驶车辆行经斑马线路段时,应主动文明礼让行人。行人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要闯红灯、斜穿马路、翻越护栏。非机动车、机动车要遵守交通信号,不要闯灯越线;要各行其道,不要随意变道、加塞、逆行。两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类机动车驾乘人员要规范使用安全带。
列入国家《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车(二、三、四轮)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上道路行驶都需要驾驶证,且要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人要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未悬挂号牌,拼装,改装,报废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责任编辑:陈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