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建立全市首个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宣教示范基地
在周宁县多部门协调配合下,日前,宁德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在周宁一中落成。
据悉,某企业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后缴纳的赔偿金,用于购买树木,进行替代修复。该县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宣传牌、挂环保宣传标语牌等方式,向周宁一中师生宣传环保,进一步提升爱护环境意识。
日前,周宁生态环境局组织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林业局、玛坑乡政府等单位到周宁一中对企业替代修复的树木品种、数量、成活情况等进行验收,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和学生共同参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宣传教育基地。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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