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无法到庭审现场 柘荣法院微信调解案件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近日,柘荣县法院进行了一场“特殊”民事案件调解,由于案件的原被告均无法到庭审现场,法院选择了微信视频方式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顺利调解。
记者了解到,不久前,柘荣县法院行政庭在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调解时发现,被告某刀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远在内蒙,路途遥远,亲自赶回调解所花费的时间、路费成本较高。原告黄某由于要照顾生病老人脱不开身,也只能通过电话与法官沟通诉求。法官鉴于此种情形,经过双方同意,决定到黄某家中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并用执法记录仪拍摄下全过程,以保证调解的真实、合法。
据承办法官介绍,这种新颖调解方式,借助互联网,打破了地域限制,加强了诉讼服务的人性化、个性化,也提高诉讼与调解的对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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