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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人间蒸发” 违反规定被告人被逮捕

2018-02-13 11:12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黄宜辉 袁雯雯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黄宜辉 袁雯雯) 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在取保候审期间“人间蒸发”。近日,柘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一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告人予以逮捕。

经查,2016年3月21日至2017年5月7日,被告人温某庆先后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盗窃金额总价值700余元。由于犯罪情节较轻,涉案金额较小,且被告人家境困难,该县公安局对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但柘荣县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却无法通知被告人温某庆到案,被告人温某庆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经该院决定,予以逮捕,并进行网上追逃。2018年1月,被告人温某庆被抓捕到案。

承办检察官提醒,该案被告人盗窃数额小,被捕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和以往判例,对他的处罚本不会太重,很可能会适用社区矫正,判处缓刑。但温某庆未遵守被取保候审人的规定,取保期间“人间蒸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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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某 被告人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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