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美玉:“无袍法官”促公正和谐
宁德网消息 (闽东日报记者 杨洋 通讯员 游书金) “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成为其中一员,我感受到荣耀的同时,更多的是责任。”5月16日,柘荣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周美玉说,只有做到情法交融,才能真正实现人民陪审员的价值。
自2005年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周美玉在做好柘荣县科协本职工作的同时,仍妥善安排好时间,认真履行陪审员工作职责。她不但能够按时到庭陪审,庭审前主动了解案情,庭审中认真聆听陈述,庭审后仔细研究案件,合议时毫无保留提出意见,而且能随时心系法庭工作,主动参与调解。
“要干好陪审员工作,不懂法是不行的。”周美玉说。为此,她积极参加柘荣县法院组织的人民陪审员培训,不断丰富专业的法律知识,务求在每个案件审理中做到公正、公平。除了在案件审理中履行好职责之外,她还在日常生活中宣传法律,热心帮助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
“我想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一直干下去!”周美玉感慨地说。
作为全县第一批人民陪审员,周美玉参与调解了600多起案件。而让她印象最深的一起,是发生在2012年的一起房地产纠纷案件。
2012年,柘荣县双城法庭先后受理原告王某某等134人起诉福建岚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87案,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面对情绪激动的业主,周美玉与双城法庭法官在感到任务繁重的同时,更意识到肩上责任重大。“这种案件涉案人数众多,原、被告双方大多矛盾深、积怨重,一个处理不慎,就可能成为不安定因素,引发各种问题。”周美玉说。
为了尽快息讼止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周美玉与案件承办法官加班加点阅卷,并深入土地、建设等行政部门了解案件背后的实际情况,探寻发案的因由;走访双方当事人、了解双方纠纷的症结所在,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调解方案,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在大家的努力下,该系列案最终调解69案,撤诉13案,判决5案,绝大部分得到圆满解决。
2018年,周美玉再次被福建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
“当陪审员丰富了我的人生阅历,我把每次庭审都当成是人生学堂,通过庭审案件学到了很多东西,也让自己有机会真正为群众声张正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说到这,周美玉的脸上洋溢着微笑。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