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双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促和谐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陈小妹 叶陈芬 通讯员 游颖雪)近日,记者走进柘荣县双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室,只见会议桌上摆放着“调解员”“当事人”等座签,柜子里整齐摆放着调解档案,墙壁上悬挂着各项规章制度和调解工作流程。无论家庭纠纷还是邻里矛盾,只要找到这里,复杂的问题总是能迎刃而解。
双城镇是柘荣县域中心,也是全县流动人口聚集区,不稳定因素潜伏区及各类案件高发区。由于历史遗留纠纷问题多,全县80%以上的矛盾纠纷发生在这里,调解牵涉面广。
2003年3月,双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运而生。在工作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前移调解阵地,延伸服务触角,融入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主动收集社情民意,利用网格化综合信息平台,定期排查上报矛盾纠纷,按照群众矛盾纠纷所属类型、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同时依据调解员本身职业特长安排分工协作,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民间调解“四调联动”工作机制。
“人民调解员大部分见多识广,擅长用民间的手段、群众的语言,能够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实现法与情的融合,更容易让群众信任,更易于矛盾纠纷的化解。”双城镇司法所所长刘成正告诉记者,双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兼职人民调解员15名,其中兼职人民调解员大多是有社会威望、擅长群众工作、敢于出面解决问题、秉持公心的民间能人。
吴某有多年精神分裂症病史,发病时常无缘无故谩骂他人。2018年3月27日,袁某甲及妹妹袁某乙就撞到了吴某的“枪口”上,吴某的口水直接喷到袁某乙身上。袁某甲气愤之下踢了吴某一脚。当日吴某住院治疗,经柘荣县医院诊断为上腹部、右腰部软组织挫伤。吴某家人报案,要求袁某甲赔偿医疗费等3300元。而袁某甲不愿承担其提出的赔偿数额。
5月2日,双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这起纠纷。谢圣耀是这起纠纷的人民调解员。谢圣耀说:“不论什么原因,袁某甲动脚踢人都是不对的,幸亏未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本起纠纷的主要责任;同时本起纠纷因吴某无故辱骂他人而起,吴某有精神障碍,做为她的监护人应尽职承担起监管其日常生活、行为的义务。”经引导,袁某甲一次性赔偿2600元,余下部分由吴某家人自行承担,双方当场履行了协议。
据统计,自成立以来,双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婚姻家庭、相邻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各类民间纠纷1000多起,调解成功989起。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