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4企业因违反这项规定被查!
为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面落地落实,取得实效,柘荣县市场监管局着重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首次查办违反《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企业4家。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柘荣县锌硒农业专业合作社、华宁超市(仙屿店)、华侨超市、一品香筹4家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员等,此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根据《食安法》对4家企业现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据介绍,下一步,柘荣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宣传指导,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高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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