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一男子偷盗共享单车被行政拘留9天
宁德网消息(本网记者 吴圣锦)共享单车给广大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部分人滋生了将其“私占”的念头,宁德一男子就因为盗窃共享单车被行政拘留9天。
记者从东侨公安获悉,12月2日晚8时许,东侨公安分局大门山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闽东东路与金马北路交叉口附近工地,有人偷盗某品牌共享单车。接警后,大门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发现嫌疑人正用大铁钳强拆单车的电子锁,民警当场制止并将其抓获。
经审查,该男子对其偷盗共享单车的行为供认不讳,东侨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9天的处罚。
延伸阅读:这样对待共享单车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1、盗窃车辆或者零部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拆卸车辆锁具、改变车身颜色等行为,窃取车辆及其零部件。
2、恶意损毁。实施撬砸、焚烧车辆、破坏二维码等行为,故意毁坏或者损坏车辆完整性,使车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价值。
3、私自上锁,非法占用。以独自使用为目的,蛮不讲理,采取加装私锁、藏匿等手段非法占用车辆。
4、寻衅滋事。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无事生非,将车辆故意丢弃到江河湖泊,或者其他不易发现的地点、部位。
5、利用二维码实施诈骗。在单车车身二维码之外另行设置二维码,使用户误扫进行电信诈骗,骗取财物。
责任编辑:吴圣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