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5月11日起市区部分路段限制三轮车辆通行
宁德网消息(本网记者 吴圣锦)4月11日,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限制三轮车辆通行的通告,根据通告,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自2019年5月11日起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限制三轮车辆通行。
限制通行的三轮车辆
根据通告,限制通行的三轮车辆包括:人力三轮车、三轮电动车(含合标)、三轮摩托车、改装(加装动力)三轮车、三轮汽车等依靠人力、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辆。
限制通行的路段
宁德市区蕉城北路、蕉城南路、闽东路(蕉城南路交叉路口至福宁路交叉路口)、天湖路(蕉城南路交叉路口至福宁路交叉路口)、侨兴路(东湖路交叉路口至富春路交叉路ロ)、塔山路(闽东路交叉路口至天湖路交叉路口)、南环路、八一五中路。
限制通行的时间
7:00-22:00。
值得注意的是,邮政快递专用三轮车依照《宁德市规范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实施意见》(宁邮管[2018]72号)文件执行。交警提醒,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三轮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吴圣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