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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嚣张!霞浦长表岛海域2男子非法电捕鱼并电击、殴打目击者

2020-05-0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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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子在霞浦县长表岛海域进行非法电捕鱼

宁德网消息(本网记者 一行)记者接群众爆料,5月2日上午9时,在霞浦县长表岛海域,有2名男子非法电捕鱼,并电击、殴打目击者,毁坏其钓具。截止发稿,目击者已报警。

据群众阿俊(化名)爆料,5月2日上午他和钓友前往霞浦县长表岛附近海域钓鱼,在9时左右发现2名男子正开着电鱼船进行非法电捕鱼,阿俊和钓友当即拍照取证,电鱼者发现后先是靠岸用电鱼网兜杆电击阿俊、致使其被电倒,随后又上岸对他们进行殴打,并毁坏其钓鱼工具。据阿俊说,他上周到长表岛海域钓鱼时,也曾看到有人在电捕鱼。

(图片由目击者提供)

延伸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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