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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宾利避让闯红灯行人致损2.4万 行人被罚5元

2015-10-07 22:40

16日,重庆一辆价值超300万元的宾利欧陆因避让闯红灯的行人,发生擦挂,致损2.4万元左右。闯红灯的行人吓坏了,以为自己要在事故中承担责任,结果却只被罚款5元。记者今日从重庆江北警方获悉,在该事故中,行人负有一定的间接责任,宾利车主如需索赔可向法院起诉。

 

  图为因避让闯红灯行人发生擦挂的宾利欧陆。江北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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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消息(刘政宁 通讯员 张明权)16日,重庆一辆价值超300万元的宾利欧陆因避让闯红灯的行人,发生擦挂,致损2.4万元左右。闯红灯的行人吓坏了,以为自己要在事故中承担责任,结果却只被罚款5元。记者今日从重庆江北警方获悉,在该事故中,行人负有一定的间接责任,宾利车主如需索赔可向法院起诉。

警方介绍,16日下午,重庆江北交巡警渝澳大队民警在鸿恩寺立交进行行人通行秩序整治行动,一辆蓝色宾利从观鸿大道正常左转进入匝道后,突遇一中年男子吴某某闯红灯横穿马路,宾利车紧急避让,向右打方向,虽将行人避开,但擦挂到右侧一辆大众小轿车。

民警立即上前处置,取证后,民警指示两车向前移出路口安全地带停放,等待事故处理。同时,民警要求行人吴某某暂时不要离开,等待处罚。

经检查,宾利车右侧翼子板及车门被擦挂,保险公司初步评估损失在2.4万元左右,大众车左侧车门被擦挂,损失大约900元。吴某某听到损失金额后,倍感紧张,承认自己闯红灯横穿马路,但一直辩称自己和这起事故无关。

民警告知宾利车驾驶员冯某某在该其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并对其避让行人的行为表示肯定,冯某某对行人过错行为提出异议,民警告诉冯某某,行人吴某某在该起事故中负有一定的间接责任,对于间接责任者,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索赔,至于法院是否支持其索赔,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同时,民警告知吴某某,其闯红灯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对吴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5元罚款。

“在这起事故中,宾利车驾驶员的做法是没有问题的,应该对行人进行合理避让。”江北警方民警介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机动车在路上行驶时,必须要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对此,民警提醒驾驶员,路上行驶一定要多观察,缓慢行驶。同时,民警提醒广大行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刘政宁 通讯员 张明权)

责任编辑: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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