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知识(一)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2016年做好普查各项准备工作, 2017年1月—5月进行普查登记和数据上报, 2017年1月—12月完成数据审核、检查、验收和评估, 2017年10月—2018年底发布数据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
普查的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情况、土地利用和流转情况、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情况、农业现代化进展情况、农业生产能力和结构情况、粮食生产安全情况、农产品销售与农村市场建设情况、村级集体经济与资产状况、乡村治理情况、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农民生活状况、建档立卡贫困村与贫困户情况、主要农作物种植等空间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