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国内新闻

武汉落户新规:大学毕业3年内无须买房可申请落户

2017-05-22 10:05 来源:新华社 冯国栋

宁德网

新华社消息(记者 冯国栋)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21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自22日起实施一系列落户新政策。对于留在武汉创业就业的大学生,毕业3年内无须买房即可申请落户。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政委杨明建介绍说,新落户政策以“控制中心城区人口规模”“降低招才揽仕门槛”等为原则,共调整18项具体户口迁移政策,涉及国家“千人计划”及武汉“城市合伙人”、大学毕业生、政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高管、投靠父母子女夫妻等四大类人群。

其中,新规明确降低了大学毕业生的落户“门槛”:毕业3年内在武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须买房,只需提交《申报户口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等材料,即可申请落户。

降低落户门槛的同时,武汉警方还调整了一批户口迁移事项的办理权限。其中,涉及中心城区积分落户、在汉就业创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公务员及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落户的,可直接在武汉市公安局各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无须再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武汉是科教大市,在校大学生人数达130多万人。为留住人才,近年来武汉不断降低大学生的落户门槛。今年武汉提出,未来5年留住100万大学生创业就业,把武汉打造成“大学之城、青年之城、梦想之城、创新之城”。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落户 武汉 门槛 毕业生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