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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 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2017-11-23 17:07 来源:宁德网 林珺

宁德网消息(记者 林珺) 记者获悉,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宁德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11月21日至12月5日),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成绩单,向市司法局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据介绍,应试人员可从11月21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序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重新受理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市司法局不再受理。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工作方式。凡在宁德考区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应于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准确完整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8日至12月22日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政府北侧)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243窗口现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手续。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职业资格 考试成绩 司法考试 试卷 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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