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评:闯红灯面面观
宁德网评(杨柳枝)“红绿灯下的警察多了,但闯红灯现象似乎没有减少。”这是志愿者王老先生的感慨。
街头执勤的警察风吹日晒、早出晚归,辛苦自不必多言,但的确有个别民警只站岗不执勤,任凭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过往行人闯红灯,这多少助长了不良风气。
有一次,我见到一个小年青准备闯红灯,突然间看到有警察执勤,便停下脚步。这时,身边的一名妇女昂首挺胸走了出去,警察熟视无睹,小年青也跟了上去,见此情景,之前规规矩矩等待绿灯的行人,绝大多数也跟风。正在此时,事故发生了,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撞上一位小女孩,所幸并无大碍。
当时,我想,如果那名民警尽职尽责,依规制止,完全可以规避这起事故。
人生百态,闯红灯者亦然。笔者粗粗地归纳一番,大体有以下五类。
第一类是乡下农夫农妇等,根本不晓得交通法规,眼里也没有红绿灯的概念,要么随意过马路,要么随大流。
第二类是无视交通法规,这种人的心态是老子天下第一,我行我素,爱怎么走就怎么走,你交警能拿我怎么着。
第三类人明知“红灯停、绿灯走”的道理,但抱着侥幸心理,看看路上没有车辆通行,不愿“傻等”,闯了再说。
第四类是从众者,要是等候通行的人都守规矩,便安于现状,如果有人带头违规,也跟了上去,抱着一种“法不责众”的心态。
第五类是懂得交通法规,但急于赶路,便不管三七二十一,乱闯乱撞,这种情形最容易出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违章闯红灯,或警告或罚款或扣分,但因种种缘故,就行人而言,一些地方执法不到位,而成了“纸上规定”。
依在下愚见,根治闯红灯问题可以在三方面下功夫:首先要宣传教育,交警不仅要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而且要当好交通法规的宣传员。比如,针对第一类人群,交警要仿效医生,望闻问切、对症下药,耐心地跟进城的农民宣传交通法规,教导他们如何过马路。这样,市民应该不会再有“警察多了,闯红灯没减少”的感叹了。
二是重罚,对于屡教不改者,除了依法重罚之外,建议把违规者列入不诚信的黑名单。
第三,充分借助现代高科技手段,把闯红灯者的视频发到网络上,直到改正为止。
中国每年因车祸死亡人数超过20万,位居全球首位。马路上每时每刻都隐藏着杀手,市民千万别盲目认为在红绿灯下的斑马线可以无视规则,横冲直撞。因为以生命的代价或终身遗憾来换取几秒或几十秒的快速通行,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似乎都不是明智之举。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