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
宁德时评(姜五六)据《人民日报》报道,被誉为“新疆好人”的赵红光,原本是河南人,30多年前到新疆阿克苏依干其乡承包果园并定居后,与当地老百姓亲如一家,只要乡亲们“写个条子就能跟他借到钱”。几十年来,他借出去的金额高达几百万元,而一旦老乡有钱便基本上都会还;与此同时,老赵也给老乡“打白条”收购果子,等卖完再结账。
这是一个因诚信而谱写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传奇故事,耐人寻味。据说,“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一提法最早出现在大仲马的小说《三个火枪手》中,英文原文是:One for all,all for one,也翻译为“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
而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我们的老祖宗早就提出了这一思想,那就是“仁”,仁者爱人、上下相亲谓之仁。仁是会意字,指双足走路的人右边加个二,二即两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他,人类社会谁也离不开谁。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仁爱→友爱→合作→大同。
曾几何时,人们把“人民城市,人民建”“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等当成了口号。市民一边痛斥所居住的环境脏、乱、差、臭,一边又有意或无意地加以破坏。我们知道,雾霾和温室效应等环境问题是人类自身造作种下的苦果,国人已面临着“呼吸、饮食等成为不能承受之重”,如果每位公民还不忏悔收手,善待自然,从我做起,在日益污染恶化的环境面前,试问有谁能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呢?
我曾经见到一名孕妇带着上小学的孩子在街头用餐后,很随意地将用过的纸巾丢到干净如洗的地上,随后骑车过马路。一位骑电动车的小伙子无意间碰到她的车把,两个便争吵起来,误了绿灯。红灯亮时,坐在身后的儿子提醒道,妈妈,老师说,红灯亮时不能过马路,但母亲却蛮横地闯了过去。
紧接着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跟着闯红灯的小伙子被汽车撞个正着,人仰车翻。眼看骑手伤势严重,周围的路人和笔者立即冲上前救助的救助,报警的报警,叫救护车的叫救护车,一幅助人为乐的人间大爱展现开来,温馨动人。
小伙子获救后我们成了好朋友,他一改过去犟脾气,遵规守矩,并成了施恩不图回报的志愿者。他常说,当初要不是好心人及时无私援助,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回头看看那位新疆好人,1994年,独在异乡的他仅承包5亩荒废的苹果园,现在却发展到上万亩,成了远近闻名的“林果大王”。乡亲们在脱贫致富时遇到困难,有求他必应,表面看来好像在做赔本生意,其实得到的回报更加丰厚,用“红老板”赵红光自己的话说:“离开他们,我什么事情都干不成。”
“我为人人”是因,“人人为我”是果。我们坚信,每个小我都“存好心、说好话、做好事”,互帮互助、善待他人与环境,这个社会一定会结出幸福平安的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