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评:不“鞭”炮“革”观念
兰亭
放不放鞭炮?怎么放?我粗粗梳理一下,网络、坊间大概有四种声音:一、要放,二、不放,三、限时限地放,四、放不放,无所谓。
要放的振振有词,说什么洋节入侵,倘若最能代表中华民族喜庆符号的烟花爆竹都禁止燃放,那还过什么节?谈什么弘扬传统文化?
仁义、节俭、和谐、有度是我们老祖宗几千年来的生活原则、生活方式。目前,比较认同的文化定义是“以人为本的物质成果、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当下,适度、安全、有序地燃放鞭炮才符合中华传统文化之义啊。
比如在农村,地广人稀,逢年过节放放炮,的确能增加节庆欢乐气氛,找寻儿时的乡愁,但绝不可以无节制地燃放。记得多年前的春节,某地暴发户荣归故里,肆无忌惮地燃放烟花爆竹。那几天,恰逢下雨,环卫工人来不及清扫,大街小巷堆积的鞭炮屑厚达十几厘米,稀泥般烂在地上。行路难,难以上青天,哪来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我不晓得,那些个坚决反对禁限放的,春节期间穿着新鞋子,不小心踩中如此泥泞的纸浆,好不容易拨出脚时,连鞋子都找不到了,不知作何感想?
还有,如果住在尚未设置电梯的老旧小区内,一些不明事理的邻居在楼道上放炮,浓烟滚滚,久久不散,呛人的火药味让人睁不开眼,挪不开步,您还有心情欢呼:这鞭炮放得可真热闹?
此时,您不骂人家祖宗十八代,算是很有修养了。
再譬如,您小心翼翼地行走在大街上,沿街住户冷不丁从楼上扔下一串哔哩叭啦的鞭炮,刚巧砸中您的头或落在身边。此时,没被炸伤、炸残算是走运,但不被吓得心惊胆战才怪呢。
所以,那些主张全面禁放的,或多或少吃过鞭炮的苦头,好了伤疤没忘疼,宁可不要那种猛烈的喜庆气氛,也要求得个耳根清静,身心安宁。
在下赞同限时限地放,农村可以放,但也得节俭不铺张,同时注意安全;农民朋友辛辛苦苦奔小康,倘若燃放鞭炮烟花引发火灾,多年积攒瞬间泡汤,划不来。城市尽量少放,实在要放,必须在规定的时段、区域燃放。众所周知,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噪声扰民等等诸多问题,这是不争的事实。
近年,宁德市不仅禁限放政策有人情味,在执行政策上也较得人心。《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在中心城区限制燃放区域内,除每年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四日、正月初二至初六、正月十五日的上午6时至晚上22时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去年一年,在规定的禁放时间内几乎听不到扰人的鞭炮声,不少市民弹冠相庆。
春节、端午、清明……这些传统节日是炎黄子孙特有的鲜明文化符号、文化印记,像基因一样刻进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伴随传统佳节的放鞭炮,既是习俗,也是文化,但它终究是形式,不是内容。《吕氏春秋·察今》说:“世易时移,变法宜矣。”社会发展进步了,旧的法令制度尚且要改革,何况燃放鞭炮?
群经之首的《易经》告诉我们,变中有不变的,要不然人类无所适从,世界不是乱了套?譬如春节,祖先点燃竹子爆破取乐,后来改成纸包火药的鞭炮,现代人又发明了电子鞭炮,谁晓得若干年后又会出现什么新玩意儿,但这些形式是要变化的。而千百年来,中国人对春节“欢乐祥和、团圆幸福、除旧迎新”的文化内涵和美好追求始终没有变化过。
现如今烟花爆竹禁与放,一方面基于安全、环保、价格等问题的考量;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城市与农村的环境大不一样,不适合放鞭炮。当然啰,一旦科技进步,这些难点痛点统统解决了,谁还在乎放与不放。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