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评:漫说风俗与减负
风俗与减负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春节期间,不少农民朋友跟我诉苦,传统风俗像大山一样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稍加梳理,农民朋友口中的习俗大致有兴建宗祠(包括修族谱)、红白喜事、游神、演戏等等。
据了解,除红白喜事外,一些地方开展上述民俗活动时,费用开支按一家一户人丁来收取,有的家庭成员较多,少则数百元,多则上千元,这对于收入一般的普通百姓而言,的确不是一笔小数目。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我们的民族自古以来便十分重视风俗,古代“风”跟“俗”意思相近,先人对此的解读强调地域性:“风,土地风俗也”,既讲“风”也说“俗”。
宋朝大学者楼钥说:“国家元气,全在风俗;风俗之本,实系纪纲。”在他老人家看来,如果一个国家的风俗败坏了,那离亡国就不远了,而优良的风俗好比一个人元气充盈,刚强劲健,家族、国家前程似锦、蒸蒸日上。清代学者黄中坚也讲过类似的话:“天下之事,有视之若无关重轻,而实为安危存亡所寄者,风俗是也。”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笔者以为此举正当其时、切中时弊。不可否认,在国家富民政策的支持推动下,在亿万农民努力奋斗下,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百姓荷包鼓起来了,生活富起来了。然而,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影响社会风气,加重农民负担,甚至滋生出一系列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现代汉语词典》对“移风易俗”的释义为“改变旧的风俗习惯”。从人文历史的视角看,风俗习惯是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原本就是旧的,对其态度和原则应当批判继承、推陈出新,决不可以全盘否定。比如“尊老爱幼、尊师重教”“一方有难、八方相助”等等公序良俗、传统美德,是超越时空的,无所谓新与旧。因此,笔者斗胆建议将“旧”改为“不合理”,或许更加恰当些。
在下十分赞同曾仕强教授的观点:“生活的法则不能变,生活的方式可以变。”例如,春节是中华民族的文化记忆,过节就应当热闹喜庆,这有什么好变化?但春节是否非得燃放鞭炮,那得因地制宜,如果家住都市大厦公寓,放了影响左邻右舍,最好不要放,或者改放电子鞭炮。众所周知,燃放烟花爆竹仅仅是一种热闹方式,完全可以变。
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中央文件精神既有高度,又接地气,通俗易懂,现摘抄如下:
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宗祠规范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完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规范农村演出市场,深入整治低俗表演活动。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反对迷信。
针对闽东地区的实际情况,尤其是民俗活动按人丁买单,增加负担,笔者提些不成熟的建议:首先,借鉴机关事业部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建制村开展“文明村”评选活动,紧要的是将奖金用于年俗、灯会、戏曲演出等民俗活动,既娱乐百姓,又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其次,组织者应秉持传承“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费用开支不但应公开透明,更要精打细算、量力而行,绝不可变相摊派,人为制造矛盾。
其三,风俗具有教化之功用,古圣先贤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发达的乡贤、率先致富的农民朋友应高风亮节、爱人以德,在家乡举办年俗文化等公益活动时,多出谋献策、慷慨解囊,从而在村庄树立“富而好礼、富能帮穷,共同富裕”的良好风气。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
作者:林遇春
编辑:刘宁芬
审核:蓝青 周邦在
责任编辑:刘宁芬
(原标题:宁德时评:漫说风俗与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