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宁德新闻

市民购买插排时注意擦亮眼仔细挑

省质监局发布延长线插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被检样品防触电保护、结构项目不符合率100%,软缆及其连接项目不符合率92.5%

2015-12-23 09:03

14

宁德网消息(记者 蓝青 文/图)很多人家里都用着插排,但您用的插排安全吗?日前,省质监局发布延长线插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在该局近期组织开展的延长线插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40批次样品的防触电保护、结构项目均不符合监测要求,37批次样品的软缆及其连接项目不符合监测要求,不符合率为92.5%。这些项目不符合要求,易引起触电事故或着火危险。

省质监局监测

被检样品防触电保护不符合率为100%

延长线插座又称为拖线板、插排、排插,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工作和生活场所。但由于消费者用电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低,延长线插座在我国的使用环境、条件、人群具有多样性和不规范性。

省质监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延长线插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在流通领域实体店和电子商务平台采集本省及外省企业生产销售的延长线插座样品40个批次,依据IEC60884-2-7:2013和我国强制性标准GB 2099.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2099.7-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要求,对防触电保护、结构、软缆及其连接、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5个安全项目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40批次样品的防触电保护、结构项目均不符合监测要求,不符合率为100%;37批次样品的软缆及其连接项目不符合监测要求,不符合率为92.5%;8批次样品的绝缘材料耐非正常热、耐燃项目不符合监测要求,不符合率为20%。这些项目不符合要求,容易引起触电事故或发生着火危险。

记者走访

市场上带有“保护门”的插排罕见

记者昨日走访市区多家超市及五金店发现,市面上的插排品类繁多,价格从10元到上百元不等,基本都有清晰的厂家地址电话、合格说明等信息。但记者发现市面上绝大多数插排,都没有设置防儿童触电的“保护门”。

保护门是指插座插孔内部的安全挡片,插上插头时挡片会被弹开,如果拔掉插头,挡片就会自动封闭插座的插孔。因此在插头拔出来后,即使手指不小心伸进了插座孔也不会触电,可防止儿童触电。

“买带有保护门插排的人很少。”位于市区蕉城南路的一家五金店老板告诉记者,“虽然现在消费者安全意识提高了,来买插排大多也都选择大品牌的产品,但更多的还是看插排质量好不好,够不够长,保护门没什么人关注。而且有安全门的插排都很贵,要七八十甚至上百元,会比普通的贵一倍左右,并不好卖,所以我们基本也不进货。”

安全提醒

购买或使用插排时注意这几点

省质监局表示,由于现行延长线插座国家标准对产品增加保护门未作强制要求,因此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产品均无保护门,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无保护门产品,要尽量将产品放置在干燥通风及小孩触摸不到的地方,以防发生危险。

此外,省质监局还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者选购和使用延长线插座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选购带有CCC强制性或CQC自愿性认证标志产品。产品外部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有清晰的厂家地址电话、合格说明、注意事项以及服务承诺等;排插面板质感细腻、颜色纯正;开关拨动轻巧灵活;部件连接使用专用螺丝、连接稳固、晃动排插时无异响。消费者应尽可能到正规厂家指定的专卖店或正规商场超市购买,或者直接在厂家开设的网上官方旗舰店或官方商城选购。

根据需要选择带防雷功能的延长线插座,特别是在雷雨频繁的地区。这种插座内置防雷保护电路,并提供防雷状态指示,可通过内置温度保险丝监控防雷。

不要超载使用插线板。不能将大于插线板允许值的大功率电器插在插线板上使用。如果延长线插座需同时使用较多电器,应选择带有过载保护功能的产品。最好加装保护线槽。插线板一旦线路老化或遭外力损伤,易造成触电伤人事件,因此最好在易碰处加装保护线槽。

养成用完电器就断开电源、拔下插头的良好习惯。要经常检查延长线插座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更换,长时间不用注意关闭总电源。

插线板配用的电线不宜过长。使用插线板时,不要将电线捆在仪器上,避免长时间使用过热引发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着火现象,应先关闭总电源,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直接喷射灭火,没有灭火设备的可选择不燃烧的沙土等粉末物体覆盖。

关键词

插座 延长线 保护门 插排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