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军人子女报考普高最高可加20分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出台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今后,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可在宁德市质量较好的小学、初中就读;符合相应条件的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最高可照顾20分录取。1月21日,市教育局、宁德军分区政治部结合宁德市实际,联合制订了《宁德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对军人子女所享受的教育优待办法做了规定。
●关键词:就读优待
据了解,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四类条件之一的原籍为本市的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可以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将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予以优先安排。符合四类条件之一的原籍为本市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可以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即通过“义务教育标准化”评估验收的公立学校。
这四类条件的军人子女分别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此外,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可以在部队驻地县(市、区)或者设区市范围内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中就读。驻乡镇部队军人的子女,可以就近就便安排在本行政区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中就读。
●关键词:录取加分
在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时,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等人员可照顾20分录取,即将所照顾的分数以加分的形式,计入该生的升学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总分后参加投档录取。
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可照顾10分录取。除此之外的军人子女报考本市普通高级中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细则规定,本市的军人子女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户籍所在县(市、区),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当年的中考成绩,依照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优先安排到相应级别的达标高中就读。军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任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