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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系列报道——微信“点赞”陷阱多

2016-03-11 08:22 来源:宁德网 王东东

宁德网消息(记者 王东东) “各位好友,点个赞呗。”在微信朋友圈,这类让朋友点赞集赞的微信越来越多,这类看似商家正常促销的背后其实也隐藏不少秘密。市消委会接到多起消费者反映微信集赞赢礼品的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礼品缩水、点赞送礼套取电话地址等重要信息。

【案例一】集满赞却被告知礼品已送完

2015年9月22日,陈女士在微信平台上看到某商店的微信广告,广告上标示:“某新开业商店开展集赞活动,自9月20日至10月2日,集满100个赞,可领取茶叶一斤,集满68个赞可获得精致红酒一瓶,一个微信限领一次。”可当她集满100个赞去商铺兑换礼品时却被告知礼品已经送完了。消费者不认可,在与商家协商未果后,向寿宁县消委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首先查看了微信平台的广告内容,而后又前往商家店里进一步了解情况。原来,商家仅对每个微信号进行了限领,但是在活动时间内,并没有限定消费者何时去领取,也并没有说明礼品数量有限。但由于刚开始低估了微信平台的影响力,导致对兑奖商品的价值总额判断不足,广告打出后,发现兑奖人数远远超出自身预期,也超过了商家对兑奖总额的承受能力,所以紧接着在微信平台上连续发布信息,对奖品总数和活动时间进行了限制,并在手机上出示了相关信息记录。消委会工作人员现场告知商家:虽然商家和“集赞人”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当消费者开始履行商家的广告要求时,实际上已经和商家形成了合同关系。虽然商家之后在微信平台上又发布了活动更新,但是兑奖处却没有类似的公告,也没有完全尽到告知消费者的义务。经调解,商家愿意兑现消费者一瓶红酒,消费者表示同意,双方意见达成一致。

【案例二】微信砍价却被告知活动已结束

2015年12月2日,消费者曾先生参加某餐饮企业的微信砍价活动,砍到88元时下单购买可享受原价221的套餐,活动时间12月1日到12月10日,消费者认为该期限让人产生误会,可以是砍价时间也可以是消费时间,消费者的理解是砍价时间,12月2日消费时咨询店员,店员表示不知道要问一下收银台,之后没有下文,消费者也忘了,12月11日致电商家告知活动已结束且不能退款,消费者不满意,要求退款。

12315台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商家和消费者,商家表示同意消费者可以将超期的88元套餐到店后继续使用。消费者表示满意。

【评析】市消委会提醒:集赞的活动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行为,不在消法的适用范围。集赞活动更加适用于合同法,商家集赞送礼的行为可以理解成一种悬赏广告,如果商家不履行约定,可以说涉嫌违法。而消费者在参加商家的“集赞活动”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商家的活动说明,有疑义的地方应当第一时间和商家确认信息的真实意思,并截屏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投诉。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商家 集赞 微信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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